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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巨匠高二适——对话《高二适研究》作者曹洋

文章来源:中国江苏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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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6-03 10:19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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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周 娴

今年是当代著名书法家、诗人、学者高二适诞辰120周年,由南京大学人文基金资助、天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曹洋专著《高二适研究》正式发行。该书以个案研究形式,彰显一位20世纪普通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、文人风骨、文化担当和学术精神。记者近日对该书作者南京书画院书法篆刻研究所所长、国家一级美术师、南京大学兼职教授曹洋进行专访。

记者:祝贺您的专著刚刚获得江苏省第十七届社科奖一等奖,这个奖是对高二适先生诞辰120周年最好的献礼,也是对您20多年来研究高二适先生成果的肯定与褒奖。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。

曹洋:这本专著的出版确实不易,20多年来不下百位领导、师友为我提供不同形式的支持与帮助。该书出版后,中国美术馆馆长吴为山等撰文给予高度评价,他们对该书形成三个基本共识:一是对高二适先生要重新定义,他作为“文化巨匠”实至名归。二是高先生的言行折射出20世纪普通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。三是高先生可列入“民国学者”序列。由此可见,高二适先生被尊称为20世纪“文化巨匠”一点不为过。

记者:我们都知道高老以“兰亭论辩”和他的书法扬名于世,您所说的要重新定义高老,具体指什么?

曹洋:高二适先生在“兰亭论辩”中所表现出的文人风骨令人钦佩,同样他的书法造诣也令人折服。但高老不只有这些,书中我全面展现了高先生家族生态、人生历程、交游、诗学、国学、书法学、文化学等鲜有人涉及的方面,并对其精神架构、诗学、国学、书法学诸领域进行体系构建,通过这些体系,我们会发现高二适先生更多方面成果。比如透过高先生的诗学体系,大家一致认为他作为“江西诗派”现代传人是有根有据的。又如高二适先生虽然不专研校勘学,但由于治学的需要,他总结出比较实用的“三要四法”高氏校录法。由此我们可以更清晰看到高老多重身份,他不仅是书法家,更是诗人、学者。他是传统意义上纯粹文人,是集文史哲于一身的学儒,是文化的传承者、守护者,同时又是具备现代意识的知识分子。重新定义高二适先生,不是否定高先生原有的形象,而是“新发现”,从社会学、文化学、艺术学乃至文学的视野追寻他的人格魅力、文化理想、诗学追求、国学造诣、书学成果,从而使其自然归位于“文化巨匠”。

记者:高二适先生在“兰亭论辩”中所表现出的铮铮铁骨可谓古今罕见,有人说这里面有偶然性,您怎么看?

曹洋:《兰亭序》真伪之辩古已有之。上世纪60年代的“兰亭论辩”有一定的偶然性,当时郭沫若提出否定《兰亭序》,他没料到竟然有人真刀真枪地与他抗辩,高二适先生的出场有点突然。高先生的介入是他的性格和文化气象造就的,是必然的,这是我在整理高老资料后得出的结论。和那个时代许多有识之士一样,高老有着强烈家国情怀,他的文化责任感使命感一直背负在身。比如1975年,高老不顾个人安危致信南京栖霞寺领导请他们妥善保护好文物《栖霞寺碑》。

不管是诗歌吟诵、国学研究,还是书法创作,高二适先生不仅仅是出于个人兴趣,更出于他的家国情怀,出于守护中华文脉的使命意识。守护《兰亭序》不仅是书法问题更是文化问题,在高二适先生看来,否定《兰亭序》就意味着否定书法史、改写文化史,所以他必然会站出来论辩。他说,不讲真话“吾辈枉读图书三十车”,何以“昂首向人”,这是一个真正读书人的宣言,他的一言一行可谓是20世纪普通知识分子的精神写照。

记者:“兰亭论辩”这场笔墨官司不管是在书法界还是在文化界影响都很大,您还提到高老的另一场笔墨官司,请介绍一下。

曹洋:我所说的另一场笔墨官司,是高二适先生和他恩师章士钊之间关于《易经》“九六”的论辩,这场笔墨官司特别之处有三点。

一是高二适与章士钊关系特殊。章士钊与高二适情同父子却胜于父子,这对忘年交的旷世情缘演绎了真正的知遇情、知己情、诤友情,可以说没有章士钊就没有高二适。章士钊之侠、高二适之耿,就像两股丝线绞成一根强劲的绳索,不能分出你我,而这根绳索的灵魂就是他们彼此认同的“学术是公器”。对待学术探讨,不因章士钊是恩师、是贵人,高二适就退让妥协;章士钊也不因自己年长有声望,就压制高二适。相反他们还彼此欣赏,章士钊为此还特撰文两篇刊于香港《大公报》向世人举荐高二适。因此,高二适与章士钊之间的学术交流、论辩是经常发生的,而“九六之辩”,是其中分量最重、分歧最大的。

二是论辩的对象特殊。这场笔墨官司是千年前刘(禹锡)柳(宗元)之辩的延续。刘柳这对好友颇似章高,他们生活上相互支持,学术上各抒己见,尤其是对《易经》的“九六”阐释彼此并不认同。就像《兰亭序》真伪之辩,刘柳的“九六之辩”后世也一直论争不断。上世纪30年代,章士钊与高二适师徒相约,章士钊专攻柳宗元,高二适专攻刘禹锡。“九六之辩”是刘柳研究绕不开的论题,章士钊认为“柳胜刘”,而高二适的结论是“刘胜柳”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但章士钊先生胸怀非同常人,他把两人论辩的文章收录在自己所著的《柳文指要》里,留给后人评说。

三是“九六”论题特殊。因这场笔墨官司学术性太强,既是对《易经》专业的阐释,又涉及柳宗元、刘禹锡的哲学思想,大多数人包括一些文史专家都难以深度介入,因此其影响注定没有“兰亭论辩”大,但其涉及的国学深度与广度又是“兰亭论辩”所不及的。

提出这场笔墨官司的意义在于:首先它再现高二适先生“骨鲠”的气象。不因为章士钊先生对自己恩重如山,高二适就在学术观念上唯唯诺诺,为章士钊马首是瞻。当然这也是章士钊特别器重高老的重要原因。基于此,高二适先生在“兰亭论辩”中的表现就不足为奇了。其次透过“九六之辩”可窥见高二适先生的国学厚度。它与“兰亭论辩”相互辉映、互为表里,加之高先生的诗学、校勘学、文字学等方面的成果,构成了他整个国学体系。为此,文化学者费振钟先生撰文指出高二适先生“在‘民国学者’群体中增添一个有特殊风范的文化形象,并由此丰富现代学术谱系”,这个论断是靠实的。

记者:作为书家,高先生的研究与创作成就斐然,这对我们当下书法艺术的发展有何启示?

曹洋:当代书坛的发展与繁荣是有目共睹的,但对照高二适先生这样的文化巨匠,我们依然有很大差距。今年是高老诞辰120周年,我们向高老致敬的同时更应该向他学习,在高老身上我们应该汲取以下几个方面营养:

一是蕴养家国情怀的人格气象。高二适先生作诗是为了“重振江西诗派”,专研草书是为了“昌明章草”,他把个人追求纳入到守护弘扬传统文化的宏大叙事中,因此他为人格局大,作品气势大、格调高、意境深。作为新时代书法工作者,我们只有把书法学习放到文化强国的建设中去,释放家国情怀,才会行稳致远。

二是回归书与学互为表里的表达方式。高二适先生的书法学与国学互为辉映、互为表里,真正做到书法作为文化的载体,他的书法很好地表现了他的审美价值,而这个审美价值生成于他深厚的国学造诣。当下书坛只有回归书与学互为表里的表达方式,才能避免相互抄袭,才能避免“各领风骚三五天”的窘境。

三是摆正技与道的关系。当下书坛太多的人专注于技法,技法几乎成为书法的全部。高先生也注重书法技法的锤炼,仅《龙藏寺碑》他竟花40年临摹学习,但他更注重书法之道的追寻,因此他的创作能上下数千年,纵横百数十家,取长补短,自得其环又能超乎象外,其艺术张力可谓是“思接千载、心游万象”。我们只有依技问道、以道观技,融通书与学内外系统,打通书法内部体系,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书法密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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